廠商邀約請來信:)
Eva:jmkang1983@gmail.com 柳丁:young.orange@gmail.com

目前分類:Eva的碎碎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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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先謝謝各位廠商的賞識,由於近來收到不少的邀約,有些關於本部落格的屬性及原則仍然先予明確寫出來。

邀稿之前,為了不浪費彼此的時間,煩請各位有意願邀稿的廠商或尋求長期合作的公關公司抽空看看以下的邀稿須知,以期合作與溝通上能更為順暢。

 

1.部落格的風格及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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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無恥的盜圖詐騙爛人,本網站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


剛剛接獲格友通知,始知竟然有人在露天及奇摩拍賣盜用本網站圖片販售RIMOWA詐騙等事,已經有受害者了!
(遭盜用的文章照片:【精品】RIMOWA 932.70德國團購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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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應符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範,表列內的藥品攜帶限量依表列數量規定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每種限帶2瓶(盒),表列內藥品及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攜帶總量合計不可超過6種。如超出限量,則應於返國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另外,攜帶「處方藥」則須憑醫療院所證明,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

藥品如未經核准寄送至國內或超量攜帶入境,則屬於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禁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查獲的禁藥沒入銷燬。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國人,注意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應符合限量,攜帶超量或寄送藥品回國須事先申請同意文件,切勿以身試法,避免受罰。

(以上文章來源摘錄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制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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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位新朋友的蒞臨拜訪!即日起,此部落格由「Eva的愛分享」改成由兩人共同創作的「Eva & 柳丁的愛分享」

由兩人各自不同的興趣及嗜好以此共同經營,並朝向豐富部落格內容為目標邁進。

原則上本站的資訊皆是以個人喜好為主,廣編為輔(即便是廣編,亦是依照喜好挑選)。


Eva:愛吃愛買愛旅遊,尤其對日本特為偏好,旅遊分享係以日本為大宗。1de393b4568434b583c73d51c67b357e_w20_h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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